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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身房管理办法

发布日期:2023-05-31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健身房管理办法

 

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学生和满足教职工健身需求,校大学生健身协会即将接管健身房,现拟定如下管理办法(暂行):

1.健身房开放时间为第2周到第16周,每日820-11501400-2100,法定节假日期间开放时间为1730-2100,开放时间内均有值班人员值守,负责登记进出场馆人员信息,教学时间除上课的师生外,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健身房。

2.严禁在健身房内乱扔垃圾、随地吐痰、大声喧哗、乱涂乱画。每日晚值班结束后,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健身房卫生,清理垃圾,做到器械归位,关闭健身房内水电,检查门窗。

3.健身房属于学校公共场所,需要全体师生共同爱护,禁止不文明着装,禁止吸烟、饮酒,禁止饮酒后进入健身房,禁止携带有气味的食物及饮品入内,使用器械应自觉归位,不暴力使用器械,禁止将器械外带。

4.进入健身房须知健身安全知识,不在无人员保护的情况下盲目进行大重量训练,对自己与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,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,若有丢失责任自负。

5.建立健身房器械巡查机制,每周日巡查器械是否有损坏,若有损坏,及时向场馆中心报备,并协助检修。

健身协会将竭诚为广大师生服务,欢迎大家监督并多提宝贵的意见,如有不足请用文明的方式指出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蚌埠医学院体育艺术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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